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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房後開發商跑了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3.22W)

買了房後開發商跑了怎麼辦?

以前住的房子只要自家有地就自己蓋,現在城市裡的房子都是房地產開發商籌辦建築,房還沒蓋好就在賣房,人們想在大城市裡有立身的住所時,就迫不及待地爭相買房,毫不考慮後果。近代社會裡,也大量的出現了買房者和房產開發商之間的矛盾,當拿著辛苦賺來的錢去買了房時,如果碰到買了房後?

首先要確定房開是不是真的跑了?為什麼跑?如果房開發商先存在嚴重違約,或者破產、逃跑,購房者理應先報警,再收集相關資料到法院起訴,起訴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自身所購房屋屬性的問題。

一、開發商跑後,購房者先可以報警再按照程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

1. 購房者應到工商行政部門,查詢商品房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法定程式進行了登出;

2. 如已合法登出,購房者可憑工商部門出具的開發商合法登出證明,以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個人等在辦證過程中需由購房者出具的資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房管部門經核實後,應當予以辦理。

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只要交了全款,就可以得到房屋。但是,如果房屋沒有完工,不符合交房條件的話,就得以通過訴訟來解決:

1.首先主張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開發商存在嚴重違約,達到了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求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同時,要求解除與銀行間的按揭貸款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被解除導致按揭貸款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可以解除按揭貸款合同。就不用還貸款了。

2.要獲得賠償的話,必須憑藉購房合同要求法院儘快查封所購房產。通常這種開發商拖欠的錢款會非常多,而施工單位享有強大的優先受償權,購房者一定要趕在施工方行使這項權利之前將房屋查封。“如果沒有購房合同,簽訂的購房協議上也沒有明確具體的房號,這就很麻煩,很難保障自己對房屋的所有權。”

3.如果所購買的樓盤只是存在“爛尾”可能,可以嘗試給開發商一點時間,如果其能在短時間內籌措到資金,完成後續工程,購房者的損失便可降到最少。

4.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發展商。因為退房以後,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發展商之間的關係,將由買賣關係變為債權關係。假如發展商最後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佈破產,其資產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後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發展商的補償款(特別是消費者已經通過預購、獲得了房屋產權的)。

5.若決定要起訴發展商時,業主之間也必須齊心一致。如果其他業主打了官司,並且獲得勝訴、得到賠償,而有的業主因為等待發展商完工沒有及時起訴,可能最終就得不到賠償。

現在社會上是出現了少數的房產開發商以營利為目的而後期出現問題逃跑的情況,為了購房者的利益,要想想如果買了房後等諸多問題一旦遇到,以上方法可供參考,並結合實際獲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