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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的商品房被開發商又賣給了別人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2.93W)

法律問題:

購買的商品房被開發商又賣給了別人怎麼辦?

我於去年購買了某樓盤的一套三居室住房,約定今年五月份上房。可到上房日期我準備辦理上房手續時,卻被告之已經被他人辦理了上房手續。經過了解才得知,原來開發商把這套房子又賣給別人了。我應該怎麼辦呢?

秦景敏律師答覆:

依你所述,開發商已經把你買的房子又出售給且已經實際交付給了第三人,是不可能再把房子交給你了,故你已經無法實現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目的,開發商的行為是典型的和嚴重的違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據此,你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求開發商向你返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要求賠償損失,並可以要求開發商向你支付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金。如果任何一方不願協商或者雖經協商但無法達成一致協議,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按照上述規定主張你的權利,從而及時、充分的維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