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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跑了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1.03W)

開發商跑了怎麼辦

現在經濟真的很發達了,已經不再是以前那個舊社會了。我國的經濟發展會越來越發達。所以大部分人還是能夠供得起房子的,但是不免出現這種買了房子開發商就跑了情況發生的。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一般接到這種案件開發商跑了的案件,通常是由政府接手去處理的,因為事態上來說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但整個案件就會影響到了很多的家庭,這樣的情況下還會被銀行收回買下來的房子了。被銀行收回之後會按照銀行的處理方式,比如是拍賣,拍賣成交之後就會新一手的開發商接手了,那麼走到這步的時候這個房子還會再回來嗎?

如果真的這麼不好運氣發生了這種開發商跑了的情況呢,我們可以用以下辦法幫助自己更好的解決的。

首先買房的一方是可以先到工商的行政部門去認真核對清楚這個出售的商品房是不是已經按照法規的程式去進行了登出了;

其次如果開發的企業是已經有登出過的情況下,我們作為購房的客戶是可以帶著工商局相關部門開具的合法登出證明以及商品房的買賣合同以及買賣時候簽訂的合同原件,以及個人的身份證資料等。

然後再自行前往房管局的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而房管部門經過審理後是確實可以辦理的情況下,亦要按照有關的規定,如果該商房在宣佈破產的時候或者房屋還沒建好的時候,又或者是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破產申請之後,該管理人及是有權利再決定是還要繼續還是不再繼續去修補或者修建還沒完工的房屋,這樣的情況下就會造成破產,而破產所造成的破產企業對買房子的那個人的債務是必須要履行規定的。

最後就是,如果買房子的那個人是能夠在破產的某個時間段內,可以帶著購房合同的證明進行我們的債權登記,方便以後如果有什麼事情需要的就可以用到,方便日後的能夠起訴並且能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