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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房屋買賣 閱讀(3.27W)

哪些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在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簽訂了購房合同之後,若出現了法定的情況,那此時購房者也是有權要求退房的,但法律中規定在哪些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瞭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具體介紹一下這個問題吧。

一、哪些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套型相差太大;按套計價的預售商品房,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或與開發商協商總價款,購房者要求退房的,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2、面積誤差過大;合同約定的面積與產權登記的面積發生誤差,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百分之三時,購房者有權退房。

3、擅自變更規劃設計;開發商如變更設計並經規劃部門批准後,開發商應在確定變更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應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如在十五日內未答覆,視為同意變更。開發商未通知的,購房者有權退房。購房者退房的,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4、商品房質量有問題;開發商交付的應當是經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時若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購房者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房者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不合同的,購房者有權退房。

5、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交房時間,如開發商未按期交房,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承擔違約責任。如開發商延期超過一年的,購房者可起訴要求強制退房。

6、在建工程轉讓情形。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的,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三十內要求解除合同。

7、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商品房。

如商品房存在以下情形,也可以要求退房:未依法登記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的;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見的共有專案;權屬有爭議,尚在訴訟、仲裁、行政處理中的等。

二、購房者退房應注意哪些問題

1、先找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再訴訟,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如果開發商提出的補償條件能使業主滿意,業主可根據自身情況收回退房要求,或在開發商協助下辦理退房手續。如果協調沒有結果,再選擇訴訟。業主未在合同中約定退房條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條件,法院也會支援業主的退房要求。對於未經合同約定也不在法定範疇內的退房請求,建議業主應先找開發商協調。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提出訴訟,法庭鑑定過程相對較長。

2、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代理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買房者實際損失範圍內,由開發商補償。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獲賠,在退房款方面,採用一次性付款的買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通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複雜些。

有的人買房是全額付款,但是大部分人買房的時候都需要貸款。當遇到房屋質量嚴重有問題或者其他法定的情形,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但如果購房者是在違法情況下要求退房的話,則此時就需要對開發商承擔一個違約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