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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3.35W)

商品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一、籤商品房買賣合同注意什麼

專家們提醒消費者在籤合同時尤其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並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二)房子巨集觀規劃(主要是外部環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商對小區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

(三)約定房子面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

(四)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的服務專案、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

(五)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六)房子的保修期限和範圍。依據國家規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質量問題,並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

二、賣方不房屋買賣合同怎麼辦

目前在二手房買賣市場上,因為房源少需求量大,供應量與需求量的大約比例是1:3至1:5,因此處於絕對的賣方市場,基於市場行情,有些售房人不想受到很多束縛,因此不同意簽訂過細的或者對自己有約束的協議內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雙方當事人可以對一方提出的合同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購買人可以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如果售房人無論如何都不同意簽訂雙方已協商一致的內容或將雙方協商一致的內容細化,或者不同意購房人更改售房人自己擬定的補充協議,那就是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遇到這種情況,有些是售房人意氣用事,購房人可以與售房人心平氣和地談,說明利害關係,但也有些售房人所售的房屋本身存在問題,沒有將對購房人不利的資訊如實告知購房人,恰恰購房人在細節當中談及此事,並要求將此內容加入合同。

因此售房人不同意購房人的請求,遇到這種情況購房人必須判斷購買此房的風險,決定是否放棄購買該房屋,如果購房人判斷沒有風險,也可以讓步,接受售房人的方案或協商內容。

購房買賣合同是房屋交易雙方簽訂的最具法律效應的檔案之一,因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足夠仔細、謹慎,最好將開發商所做的承諾都寫進合同的附件中,若日後產生糾紛可以直接作為證據。而在簽訂相關合同的時候,也要避免出現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