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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主要的條款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1.79W)

二手房轉讓協議書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一、交易雙方的基本情況。
二、標的。
三、價款。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七、合同生效條款。
八、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九、合同的變更或轉讓。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主要的條款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