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二手房糾紛>

二手房買賣合同包含的條款有哪些

二手房糾紛 閱讀(3.01W)

二手房買賣合同包含的條款有哪些

同商品房買賣一樣,二手房買賣也是需要簽訂合同的。那在買賣二手房的過程中,二手房買賣合同包含的條款有哪些呢?只有知道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我們才能草擬出合法有效的合同。那具體而言,應該如何寫二手房買賣合同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講述。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包含的條款有哪些

依據我國《合同法》及業務實踐,下列內容在一份二手房銷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這裡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絡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

2、標的,即房屋。

3、價款及付款時間約定。

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裡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5、違約責任。

這裡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

6、解決爭議的方式。這裡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

7、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8、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9、合同的變更與轉讓。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10、附件。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如何寫二手房買賣合同

二手房買賣的程式如下:

1、買方諮詢。

2、籤合同。

3、辦理過戶。

4、立契。

5、繳納稅費。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7、銀行貸款。

8、打餘款完成交易。

綜上,是關於“二手房買賣合同包含的條款有哪些”的有關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法律材料,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您應該對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但同時,值得您注意的是,這些條款的具體內容一般是可以由當事人進行約定,那怎麼約定會對當事人比較有利呢?對於這個問題如果您不是很清楚,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