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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後買方到手的證件有產權證,其他的發票需要儲存的是契稅發票,維修基金發票,購房發票等。交易過程中買方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證明、網籤協議、完稅證明,產權證等資料。《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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