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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的避稅手段有哪些

合理避稅 閱讀(8.23K)

二手房交易的避稅手段有哪些

在目前二手房價格已經較高的市場環境下,很多中介和購房者都會採取一些避稅手段,這樣能或多或少的減少一些購房壓力。那麼,二手房交易的避稅手段都有哪些呢?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二手房交易避稅歪招一:夫妻假離婚

法律規定:二手房交易相關政策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一般來說,家庭是指配偶關係,也就是說夫妻倆的第二套住房在轉讓時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手房交易避稅手段:有中介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通過假離婚,賣房者可規避個人所得稅。離婚後,夫妻倆房產按照一定方式分割,分得住房的一方將物業賣出,作為單身後的唯一一套住房,根據政策規定,可以符合家庭唯一一套住房的界定,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手房交易避稅實際案例:2007年,單先生在某樓盤買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三室兩廳房子,總價65萬元。今年他又購置了一套商品房,今年裝修入住後,他準備將舊房出售。按照現在的市場價,單先生舊房產可以賣到100萬元左右,扣除裝修和其它合理費用,大致可以盈利25萬元,按照規定得繳五萬元左右的個稅。單先生說:“如果我們假離婚,房產一人分一套,這樣兩人都只有一套住房了,按照規定在出售時就可以免個稅了。等房產過戶完成後,我們再復婚。兩個手續費只用交幾百元,比個稅少了不少。”

二手房交易避稅風險:因為是假離婚,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對財產的分割不會作過多考慮。因此,離婚後一但出現一方為了私利而拒絕復婚的話,另一方是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因此通過這種方式來避稅風險不小。

二、二手房交易避稅歪招二:先公證後過戶

法律規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通知中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此外,購買商品房滿5年出售的,免徵營業稅。

二手房交易避稅手段:通過合同或公證的形式進行買賣,但先不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交易登記,待房產所有權滿5年後,再辦理過戶手續,僅花少量的公證費,就可避免繳納部分營業稅。

二手房交易避稅實際案例:今年,準備結婚的劉先生也正在籌備買房子,房主剛剛買來不到兩年就準備轉手。為了規避高額稅費,房主告訴他一個省錢的辦法,先交一部分錢,等房產證滿5年後再辦理過戶手續。並可以就此籤個協議辦理公證,以免發生價格上的變動。

二手房交易避稅風險:由於房屋的權屬問題僅僅是公證,賣家可以憑產權證悄悄進行抵押。如果賣方掛失房本,最多半年,又可以出新房本了,對買方沒有保證。公證時不能公證到買方本人名下,以後不能出買方本人名的新房本。 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第一證據,而購房合同屬於次要證據。此間房產證仍屬賣方,買主可能吃大虧。

俗話說,有收益就有風險,收益越大風險也就越大。因此,在二手房交易的避稅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種風險,對於不同的二手房交易避稅手段,當事人必須瞭解到二手房交易避稅中的風險大小。在作出二手房交易避稅的決定前,最好向律師進行諮詢,他們會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