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二手房糾紛>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 | 有哪些手續

二手房糾紛 閱讀(8.44K)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手續

房產交易中開發商和購房者都是交易的兩大主體。開發商都是出於優勢地位,很多購房者由於缺乏相關法律常識,往往相關權益會受到損害。本文就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手續作詳細介紹。希望您在購買房時能夠順利,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一、二手房交易需要的手續:

1、與房介公司簽訂委託書

在尋找房源的時候,可以委託一間信任度高,可靠性好的中介公司,這可保障代理公司和顧客雙方的利益,也可節省在找房過程中浪費的時間。

2、檔案查冊

這是買賣雙方有了明確的購買意向及目標價格之後,代理公司會先進行查冊,這完全是對客戶負責,包括查證該出售的房子物業產權是否清晰,是否可以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被抵押等背景資料。該環節是非常關鍵的,買家應向代理公司問清楚該產權的查證具體情況,最好有一定的依據證明。

3、籤臨時合約

經過查證之後,由買賣雙方及代理公司共同簽署《臨時買賣合約》,這時,業主一般要求買家支付樓價的5~10%作為臨訂,或者由代理公司代為預收買家的訂金,並於籤《臨時買賣合約》之日將訂金如數轉交業主。

買賣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之後,代理公司便可拿著業主的房產證影印件到房管局測繪所晒圖,這主要用於為買家制作新的房產證。(約需要3個工作日)

4、到銀行辦理按揭貸款

如果是要求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則買家需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稅單、公積金卡等資料到選定的銀行辦理銀行按揭手續。而如果原業主是按揭貸款的,則買家必須到同一家銀行辦理轉按揭手續。(約需5~10個工作日)

5、預約房屋過戶時間

銀行按揭辦好之後,交易雙方備齊所需繳交的資料到收件視窗申請登記,需要的材料:房地產買賣登記申請表(各影印四份);房地產買賣合同(一式兩份);房地產證(如兩人以上共有,需提交共有證)(各影印四份);測繪分戶圖(按申請戶數計算,該案例中需要兩份);買賣雙方身份證明(各影印一份)。

收件後進行收件預審後立案受理,預約過戶時間,並核發《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房管局對該物業進行估價工作。此時,房管局要求買家在當天交付不少於樓價的20%給予業主。(從收件視窗立案受理,領取《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之日計算10個工作日後可以出稅單)

6、結清稅款和樓款

按預約的繳稅時間,到繳款通知發放視窗領取繳款單,繳納有關的稅費並過戶。過戶當天買家需交齊所剩的樓款給業主,如果是辦理銀行按揭的,則樓款餘額會由按揭銀行直接劃撥到買家的存摺中,即銀行放款給原業主。

7、領取房地產證

繳納稅費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可到發件視窗領取房地產證。(領證須知:權利人應持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已經繳稅費收據原件以及《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原件到發件視窗領證)。

相關提示:二手房交易應注意的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瞭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瞭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範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衝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