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購買農村私有房屋,經過了有關部門的批准,不存在非法取得的情形,且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多年,買受人一直佔有使用涉案房屋,已形成較為穩定的社會關係,不應認定原買賣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