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小產權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部分地區是無效的,合同違反了我國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理由如下:1、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流轉;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有著嚴格的身份限制;
3、國務院等有關部門的檔案也禁止小產權房的買賣。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但不符合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