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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房屋買賣 閱讀(1.72W)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對於這種問題,要從兩方面去看,一是農村的房屋土地是否為集體所有,還有一種情況是農村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屬於農戶私有,對於不同的情況,其處理辦法也是不同的,下面本站小編對這兩種情況進行整理,供您參考。

一、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糾紛合同效力的認定

居民戶口方或不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購買農村私有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主要理由是:

1、房屋買賣必然涉及宅基地買賣,而宅基地買賣是我國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頒佈的《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同家土地管理局[1990]國土函字第97號《關於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具體應用問題請示的答覆》也明確規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經依法批准通過他人出資翻建房屋,給出資者使用,並從中牟利或獲取房屋產權,是屬“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違法行為之一。

2、宅基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特定的身份關係相聯絡,不允許轉讓。目前農村私房買賣中買房人名義上是買房,實際上是買地,在房地一體的格局下,處分房屋的同時也處分了宅基地,損害了集體經濟組織的權益,是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

3、農村房屋買賣無法辦理產權證書變更登記,故買賣雖完成,但買受人無法獲得所有權人的保護。

4、認定買 賣合同有效不利於保護出賣人的利益,在許多案件中,出賣人相對處於弱者的地位,其要求返還私有房屋的要求更關涉到其生存權益。

二、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

1、農村村民將農村房屋賣給城鎮居民。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無論是 將農村房屋出賣給本市的居民還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無效的。

2、農村村民將農村房屋出賣給其他村的村民。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購買人無論是本市的村民還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無效的。

綜上所述,主要的情況分為兩種,在買房的時候要注意區分是屬於集體所有還是私人所有,屬於集體所有的無效,屬於私人所有的有效,但是也要對特殊的情況進行區分。小編建議一般來說,農村土地上修建的房屋是不可任意處置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汕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