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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下籤訂婚前協議和婚內財產約定哪些情形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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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下籤訂婚前協議和婚內財產約定哪些情形無效
問一下簽訂婚前協議和婚內財產約定哪些情形無效
簽訂婚前協議和婚內財產約定無效的情形:
1、口頭約定無效;
2、非自願簽訂無效;
3、顯失公平的無效;
4、限制人身權的無效;
5、處分他人財產無效;
6、只處分靜態財產無效;
7、藉助協議逃避債務的無效;
8、協議中有違法的無效;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