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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婚內財產協議書是無效的

民間借貸 閱讀(4.7K)

婚內財產協議簽訂後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嗎?其實不然,在實踐中,也存在一些情形會導致婚內簽訂的財產協議無效。

哪些情況下婚內財產協議書是無效的

通常來說,在以下三種情況下夫妻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是無效的:

1、一方通過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籤訂的婚內財產協議,其損害了夫妻另一方的利益,該協議的效力是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援的;

2、惡意串通,損害了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在這種情形下籤訂的協議也是無效的;

3、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此外若出現以下情形,夫妻雙方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是可以申請撤銷的,撤銷後協議自然無效:

1、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通常法院也會撤銷該協議,但前提是請求撤銷一方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是因重大的誤解簽訂的;

2、簽訂的合同有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其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的協議,另一方有權請求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該協議。

在司法實踐中,除了要注意簽訂協議的情形外,協議的內容也可能是無效的,通常來說,有以下三種限制協議效力的約定:

1、對第三人的債務由一方承擔的約定在夫妻婚內形成的債務,對其由一方承擔的約定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其約定時才有效。

否則,債權人是可以要求夫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

2、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免除的約定撫養子女是作為父母的法定義務,夫妻雙方不得以任何事由予以免除自身的撫養責任。

當然,婚內財產協議中關於子女撫養的其他約定也不能說完全無效,對於出現一些特定的情形。

例如一方經濟陷入困難,無力單獨撫養孩子時,另一方仍有共同承擔的義務。

3、對夫妻間扶助義務免除的約定婚內財產協議中,夫妻之間是不能約定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的,若一方患病需要救治時,另一方應積極承擔責任。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權要求其支付醫藥費用。

以上就是對什麼情況下籤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書是無效的解答,一份真實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對夫妻雙方來說才切合實際,並不是簽訂了之後就高枕無憂了。

如果夫妻雙方無法確定該協議是否有效,也可以尋求信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