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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虛假陳述

證券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01W)
什麼是虛假陳述
虛假陳述是指行為人對證券發行、交易及其相關活動的事實、性質、前景、法律等事項作出不實、嚴重誤導或有重大遺漏的陳述或者誘導,致使投資者在不瞭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作出證券投資決定的行為。
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泛指證券發行交易過程中不正確或不正當披露資訊和陳述事實的行為。
對於重大事件,應當結合證券法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七十二條及相關規定的內容認定。
虛假記載,是指資訊披露義務人在披露資訊時,將不存在的事實在資訊披露檔案中予以記載的行為。
誤導性陳述,是指虛假陳述行為人在資訊披露檔案中或者通過媒體,作出使投資人對其投資行為發生錯誤判斷併產生重大影響的陳述。
重大遺漏,是指資訊披露義務人在資訊披露檔案中,未將應當記載的事項完全或者部分予以記載。
不正當披露,是指資訊披露義務人未在適當期限內或者未以法定方式公開披露應當披露的資訊。
法律依據:
《資訊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第七條
資訊披露義務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以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規定的資訊披露(包括報告,下同)期限、方式等要求及時、公平披露資訊,應當認定構成未按照規定披露資訊的資訊披露違法行為。
《資訊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第八條
資訊披露義務人在資訊披露檔案中對所披露內容進行不真實記載,包括髮生業務不入賬、虛構業務入賬、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在資訊披露中記載的事實與真實情況不符的,應當認定構成所披露的資訊有虛假記載的資訊披露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