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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背書的方式包括哪些

票據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77W)

背書分為記名背書和空白背書,記名背書又稱特別背書,此種背書持票人須在匯票背面寫上被背書人的姓名。
空白背書又稱無記名背書,此種背書持票人只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而不填寫被背書人的名字。
背書又可分為限制性背書和非限制性背書,前者指禁止匯票再背書轉讓的背書,後者指沒有此種限制的背書。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票據背書的方式包括哪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二十七條

 持票人可以將匯票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不得轉讓。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規定的權利時,應當背書並交付匯票。背書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的票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