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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行為無效的因素包括哪些?

票據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68W)

一、票據行為無效的因素包括哪些?

票據行為無效的因素包括哪些?

票據行為無效是指票據行為本身因不符合票據法規定的要件而不產生票據效力。具體來說,指出票、背書、承兌、保證諸行為中的單個或數個行為無效。根據票據行為獨立性原理,某一票據行為無效並不影響其他票據行為的效力。除出票時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據行為無效,不會影響整個票據的效力。其中無效的因素包括:

1、被保證的票據債務自始不存在;

2、被保證的票據債務,因其所賴以發生的票據行為在形式上不完備而無效;

3、票據保證行為本身在形式上不完備。

二、票據被宣告無效後持票人是否享有追索權?

票據被宣告無效後,持票人喪失票據權利。票據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票據追索權是指,票據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背書人、出票人及票據其他債務人支付票款的權利。當事人行使票據權利的前提是享有合法的票據權利,包括兩個方面:

1、持有的票據是合法有效的;

2、持票人是合法取得票據。

如果票據無效或者持票人不是合法取得票據,持票人均不享有票據權利。票據經公示催告被法院宣告無效後,持票人就喪失了票據權利,也就是說,持票人無權再依據票據要求付款人或承兌人支付票款,也不能依據票據向背書人、出票人以及票據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但是,票據被宣告無效後,持票人還有其他的法律救濟途徑,即持票人可以依據基礎民事法律關係,向交易相對方主張民事權利。

三、票據行為無效與票據無效有何區別?

1、票據行為無效是指票據行為本身因不符合票據法規定的要件而不產生票據效力。具體來說,指出票、背書、承兌、保證諸行為中的單個或數個行為無效。根據票據行為獨立性原理,某一票據行為無效並不影響其他票據行為的效力。除出票時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據行為無效,不會影響整個票據的效力;

2、票據無效是指因法定形式要件欠缺而導致整個票據不產生票據效力,此時,所有的票據行為人均自始不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也自始沒有票據權利。

綜上所述,票據行為無效和票據無效是有一定區別的,在票據流通環節中,某一票據行為無效並不會影響其它票據行為的效力。通常造成票據行為無效的因素包括出票形式欠缺、被保證的票據形式上不完備等。當票據無效時,票據的持有人可以向背書人及出票人行使追索權,積極維護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