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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注商標如何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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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的新商標法將於5月1日開始實施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修訂出臺一系列配套法規規章,建立商標執法資訊共享平臺,從6月起向社會公開打擊假冒偽劣執法處罰資訊。今後,多次惡意搶注商標的,還將列入黑名單進行懲戒。

惡意搶注商標如何懲罰?

新商標法擴大了商標註冊的客體,首次將聲音商標也納入到可申請註冊的範圍。目前已經有一些國家將聲音、氣味都作為商標申請註冊,如諾基亞手機的開機音樂、電影公司的片頭音樂等。但聲音商標不同於傳統的商標,需要通過大量使用才能確立其顯著性,得到大眾的認可,才能申請註冊。《聲音商標受理和審查標準》將於近期正式出臺。

按照國務院《關於依法公開侵犯智慧財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行政處罰案件資訊的意見》,國家工商總局將在今年6月起全面公開相關資訊,包括違法的主體、違法情況、處罰款項等。

很多商標註冊是通過代理機構來做,中間有很多違法的情況,如惡意搶注、傍名牌等。針對有人惡意搶注和將他人商標用於企業字號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新商標法明確禁止,將設立黑名單制度,多次惡意搶注者,將列入黑名單進行懲戒。

註冊商標有效期的計算應自商標核准註冊之日起計算。所謂核准註冊之日,即是核准註冊公告之日。應注意,如果有提出異議,但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准註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

商標保護期限自商標註冊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滿之後,需要另外繳付費用,即可對商標予以續展,次數不限。續展要在規定的續展期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