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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政府資訊公開的要求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2.68W)

一、承德政府資訊公開的要求是什麼?

承德政府資訊公開的要求是什麼?

承德政府資訊公開的要求: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政府網站、新聞釋出會以及報刊、廣播、行政機關應當編制公佈政府資訊公開指南和政府資訊公開目錄,除可以收取檢索。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資訊,應當自該政府資訊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資訊、新聞釋出會以及報刊、裝置,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

二、申請政府資訊公開的方式有哪些?

申請人向公開機關提出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應採取以下三種方式: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以在資訊公開網上平臺直接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填寫表單後,選擇適當的受理部門提交即可;

2、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各受理機構當場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表》。申請人書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寫;

3、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的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相應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以方式1或3提出申請,各受理機構認為需要當面核實有關申請人身份資訊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到受理機構接受核實。

對於關係到很多群眾的權益的資訊,承德政府是需要按照一定的原則,選擇合適的方式之後,將這些資訊進行公開的,對於雖然進行了公開,但是沒有采取適當的方式的,也會被認定為沒有進行公開,此時相關的主體可以主動提出公開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