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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政府資訊公開沒回要承擔什麼責任?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1.72W)

一般來說,政府機構有許多我們平時不知道的資訊,但是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政府就有義務向群眾公佈相關的資訊。群眾也可以要求政府就相關的內容進行回覆。那麼,申請政府資訊公開沒回要承擔什麼責任??下面,就讓小編帶領大家瞭解下具體內容吧。

申請政府資訊公開沒回要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不屬於公開範圍的,行政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行政機關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應當當場答覆或在收到申請之日的15個工作內(如需延長,延長答覆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行政機關受理資訊公開申請後逾期未答覆要承擔什麼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政府資訊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下列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資訊,行政機關拒絕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覆的;

(二)認為行政機關提供的政府資訊不符合其在申請中要求的內容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適當形式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或者依他人申請公開政府資訊侵犯其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

(四)認為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資訊記錄不準確,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該行政機關拒絕更正、逾期不予答覆或者不予轉送有權機關處理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可以一併或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的具體解答了。文章告訴我們,政府資訊公開沒有按照一定期限進行的話是需要承擔後果的,雖然有些內容是不能公開的,我們進行申請後,如果不能公開,政府也是有義務告知不能公開的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