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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縣政府資訊公開的政策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1.2W)

當今社會是資訊社會,人民也越發關注政府資訊,隨著社會進步人民也開始渴望瞭解政府資訊,現在政府資訊公開化制度也越發完善,永豐縣的居民相信也十分關注永豐縣政府資訊公開,國家也出臺了政府資訊公開化的法律法規,政府資訊公開化也更加有利於社會的穩定與進步。

永豐縣政府資訊公開的政策是什麼?

本制度所稱的政府資訊,是指本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責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儲存的資訊。

本局釋出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遵循"誰製作、誰公開,誰儲存、誰公開"的原則。本局製作的政府資訊,由本局負責公開;本局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資訊,由儲存該政府資訊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本局不再對該資訊進行釋出和解釋。

建立健全政府資訊公開協調機制。政府資訊涉及包括本局的兩個以上行政機關的,其中任何一個行政機關在公開該政府資訊前,都應當與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公開的政府資訊準確一致。

本局向擬公開的政府資訊所涉及到的其他行政機關提出協調確認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其他行政機關應當於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覆,情況緊急的應當即時答覆。

本局與其他行政機關聯合產生的政府資訊,其他行政機關對擬釋出的政府資訊內容存在不同意見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一)政府資訊的內容屬於其他行政機關許可權範圍的,應當按照有權機關的意見處理;(二)不能依據許可權對應政府資訊內容的,應當由擬釋出該資訊的行政機關報請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請協調決定。

本局釋出政府資訊依照國家或者本縣有關規定需要批准的,未經批准不得釋出。

本局與其他單位聯合共同起草生成的需對外公佈的政府資訊,由組織起草生成該資訊的單位負責向公眾公開發布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釋出政府資訊,嚴格按照規定許可權和程式執行。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發現本局公開政府資訊不一致的,可以向本局的同級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反映。本局發現其他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資訊不準確或與自己掌握的政府資訊不一致的,應及時向同級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或監察部門反映。

政府公開資訊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的,政府公開資訊可以有效的保障自己的權威性,人民可以通過政府公開資訊去了解國家政策和條令,也可以通過政府公開資訊更好地瞭解政府的運轉過程和資金的使用方式,增加人民對政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