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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府資訊公開的原則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3.14W)

一、河南政府資訊公開的原則是什麼?

河南政府資訊公開的原則是什麼?

河南政府資訊公開的原則是公正、公平、便民。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資訊。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資訊的,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釋出準確的政府資訊予以澄清。

行政機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資訊的,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釋出準確的政府資訊予以澄清。第七條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資訊釋出協調機制。行政機關釋出政府資訊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當與有關行政機關進行溝通、確認,保證行政機關釋出的政府資訊準確一致。第八條規定行政機關公開政府資訊,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對於申請公開的資訊如何操作?

條例規定,對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行政機關根據下列4種情況分別作出答覆:屬於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資訊的方式和途徑;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資訊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資訊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絡方式;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條例特別規定,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資訊內容。

條例同時明確,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涉及商業祕密、個人隱私,公開後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徵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並將決定公開的政府資訊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不管是在河南,還是在其他的省市,資訊公開的主體都只能是政府等行政機構,並且,資訊公開時必須要遵守原則,這是由於公開的原因,主要是為了防止行政人員為了私利,而使得普通公民的權益受到侵害,對於涉及到隱私的資訊,都不得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