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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資訊公開實施辦法的要求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1.41W)

一、南通市政府資訊公開實施辦法的最新要求是什麼?

南通市政府資訊公開實施辦法的要求是什麼?

檔案要求,當前要重點推進9個方面的政府資訊公開:

一是推進行政審批資訊公開。加強行政審批專案調整資訊公開,推進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著力做好行政許可辦理情況的資訊公開。

二是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2013年,各省級政府要全面公開省本級“三公”經費。爭取2015年之前實現全國市縣級政府“三公”經費全面公開。

三是推進保障性住房資訊公開。市縣級政府要全面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退出資訊。

四是推進食品藥品安全資訊公開。重點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熱點問題、重點整治工作、執法檢查等資訊公開。

五是推進環境保護資訊公開。重點推進空氣質量、水質環境、建設專案環評等資訊的公開。

六是推進安全生產資訊公開。推進重大事故和較大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工作。2014年,實現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全面公開。

七是推進價格和收費資訊公開。著力推進涉及教育、交通運輸、農民負擔、醫療、房地產市場、旅遊市場等價格和收費監管資訊的公開。

八是推進徵地拆遷資訊公開。著力推行徵地資訊查詢制度,推進房屋徵收決定、徵收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情況等資訊的公開,實行陽光徵收。

九是推進以教育為重點的公共企事業單位資訊公開。擴大高校招生資訊公開範圍,加大高校財務資訊公開力度。

二、基本含義

在法律上,政府資訊公開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授權和委託的組織,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過程中,通過法定形式和程式,主動將政府資訊向社會公眾或依申請而向特定的個人或組織公開的制度。對此,可以從廣義與狹義兩個方面來理解。

廣義上的政府資訊公開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政務公開,二是資訊公開;狹義上的政府資訊公開主指政務公開。政務公開主要是指行政機關公開其行政事務,強調的是行政機關要公開其執法依據、執法程式和執法結果,屬於辦事制度層面的公開。廣義上的政府資訊公開的內涵和外延要比政務公開廣闊的多,它不僅要求政府事務公開,而且,要求政府公開其所掌握的其他資訊。

在近幾年中,隨著法律的不斷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識也在不斷地提高,因為政府出臺的每一項政策都有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關,所以及時瞭解政府的資訊也是十分必要的,因為這也是國家賦予公民的一項合法權益,任何的企業和政府機關都不可以剝奪公民的此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