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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可以要求政府資訊公開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2.25W)

一、公民可以要求政府資訊公開麼?

公民可以要求政府資訊公開麼?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除本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資訊。

二、申請政府資訊公開有哪些注意事項?

1、根據資訊公開指南內容,選擇資訊公開申請方式:郵寄或網路均可,最好是郵寄。

2、在資訊公開頁面里根據要求下載申請表,填寫的時候,注意,如你申請某一個單位公開若干個資料,公開幾個資料就要填幾張申請表。如果涉及私人資訊,還要附上身份證和戶口本影印件。

3、寄信時務必留下寄出證據,拍照、寄掛號信的收據等。一定是掛號信或者EMS。

4、離郵局近的話,記得帶著掛號信的收據到郵局查詢寄出進度。根據公開要求,15日內必須給回覆,否則就可以去行政複議這個單位了。

三、政府資訊公開的方式是什麼?

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釋出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定政府資訊查閱場所,並配備相應的設施、裝置,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資訊提供便利。行政機關製作的政府資訊,由製作該政府資訊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資訊,由儲存該政府資訊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許可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資訊,應當自該政府資訊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資訊,應當自該政府資訊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資訊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由此可見,政府資訊公開分為應該公開的部分和依照申請公開的部分。個人和單位可以因為生產生活的需要,申請要求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程式也比較簡單,登陸政府資訊公開網找到相應頁面,如實填寫自己需要的資訊,並附上個人身份證資料即可,順利的話在15天內就可以得到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