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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債務債權 閱讀(2.83W)

一、債權轉讓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債權轉讓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債權轉讓無效的情形有三種:第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第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第三、依據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情形。上述三種情形是轉讓是無效的,而同時債權轉讓應當通知債務人,否則這對於債務人是不發生法律效應的。

二、債權轉讓的有效條件都有哪些

1、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轉讓人主體必須符合資格,即具有處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後,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

三、債權轉讓後怎麼執行

1、申請執行人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程式中享有依法處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實體權利,申請變更、追回被執行人等權利,並承擔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

2、申請執行人在執行程式中委託代理人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和代理人的許可權。看看強制執行申請書範本。委託代理人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為執行和解,或代為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申請執行人的特別授權。

3、在執行過程中,申請執行人應當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主動向人民法院提供所瞭解的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線索,不得干擾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