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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詐騙罪詐騙數額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醫療保險糾紛 閱讀(1.42W)

一、醫療詐騙罪詐騙數額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醫療詐騙罪詐騙數額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在醫保詐騙的灰色產業鏈中,部分個人和中介機構作用突出,承擔了連線病人、醫院、藥店、企業之間的橋樑,病人群體也存在“病頭”的說法,由病人組織病人,逐步形成一個有組織的騙保團體。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進行保險欺詐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的,騙取保險金的;

(三)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報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二、醫療保險詐騙的主要特點

一是形式多樣,並且不斷出現了新的方式;

二是涉案人多,牽涉面廣。部分醫院、門診、藥店為賺取非法利潤,轉而打起了騙取醫保資金的主意;病人與醫院、藥店聯成一體,共同套取醫保資金;醫保工作人員則存在受賄、濫用職權的現象。一旦案發,動則牽涉幾十人、上百人,涉案金額幾百、上千萬,影響社會穩定;

三是中間人作用突出。在醫保詐騙的灰色產業鏈中,部分個人和中介機構作用突出,承擔了連線病人、醫院、藥店、企業之間的橋樑,病人群體也存在“病頭”的說法,由病人組織病人,逐步形成一個有組織的騙保團體。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是一定要注意相關的詐騙行為的處罰方式的,此時我們如果是遇到了醫療詐騙或者是保險詐騙的行為的,一定要及時的訴諸於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