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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型別都有哪些 | 詐騙罪的數額標準是什麼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26W)

詐騙罪型別都有哪些 詐騙罪的數額標準是什麼

詐騙類犯罪可以說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犯罪了,與盜竊罪一樣,這也是對公私財產侵犯的一種犯罪,因而在定罪、處罰的時候其實都會更多的考慮到實際侵犯的財產數額。而在我國,詐騙罪中還涉及到了不同的型別,那究竟詐騙罪型別都有哪些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一、詐騙罪型別都有哪些

詐騙罪: 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具體種類有: 合同詐騙罪、票據詐騙罪、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集資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招搖撞騙罪。

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是什麼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量刑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3、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小編在上文中總結了一下,就詐騙罪型別來看差不多有10種,不過大部分卻屬於金融或者經濟方面的詐騙,當然針對不同的詐騙手段,要想認定構成為特殊的犯罪,在情節和數額上面的要求也是不同的。自然《刑法》中規定的量刑標準也存在較大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