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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罪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06W)

一、虛假訴訟罪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是什麼?

虛假訴訟罪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是什麼?

虛假訴訟罪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是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三百零七條之一:“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是指當事人出於非法的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採取虛假的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法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與“惡意訴訟”有相似之處。

二、虛假訴訟的成因

虛假訴訟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病象,它的產生有其特定的環境和條件。現階段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一)民事活動所遵循的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與權利自主處分原則及民事審判權的被動性特徵客觀上為虛假訴訟提供了滋生的條件與生存的空間。

(二)證據制度的不夠嚴密為虛假訴訟的得逞提供了可能。《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了7種證據的形式要件,即證據的外在表現形態,而沒有規定證據的本質屬性。而外在形態只是一種載體或形式,至於這種載體所記載的內容的屬性,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而證實民事行為真實性的恰恰是其內容屬性,不是載體本身。由於法律沒有規定證據的本質屬性,因而為虛假訴訟者任意編制證據提供了機會。實踐中對一方提供的證據,對方如無異議,法官即予認定,而不管證據本質屬性上是否真實。

(三)法律規制力度不夠,導致虛假訴訟者所能獲得的非法利益或達到的非法目的較之法律風險與代價嚴重失衡。虛假訴訟的違法性和應受譴責性人所共知。進行虛假訴訟是要冒一定的法律風險的。但是虛假訴訟者在種種非法利益的誘惑面前往往會忘卻風險,而選擇非法利益。

三、《刑法修正案(九)》虛假訴訟罪的規定

修正案第三十五條即是虛假訴訟罪。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三百零七條之一:“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在當代社會訴訟活動是非常重要而且嚴肅的,如果說存在著虛假訴訟的話,肯定是需要受到嚴厲的處罰,比如說我們國家的刑法修正案9就對此做出了一定的修改和明確,畢竟虛假訴訟他會損害到我們的司法公正,還有相關的正常的審判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