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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綁架罪司法解釋是怎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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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修正案九綁架罪司法解釋是怎樣規定的?

刑法修正案九綁架罪司法解釋是怎樣規定的?

刑法修正案九綁架罪司法解釋規定認定被認定為是綁架犯的民事主體需要在被執行有期徒刑之後釋放,綁架罪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量刑看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二、綁架犯罪案件的取證形式有哪些

1、物證

(1)實物:主要包括各類刀具、各類槍支、各類爆炸物、各類棍棒、麻袋、麻醉藥物、酒(精)、車輛、船隻、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包括各種外幣、人民幣及各種實物)等;

(2)照片。

2、書證

主要包括有關的信件、電報、遺書、欠條、收條、保證書、協議書等。

3、證人證言

主要包括鑑定人證言、目擊人證言、伺案犯罪嫌疑人證言、街坊鄰居證言、犯罪嫌疑人及事主家屬證言、同學同事證言、親友證言、交通工具司乘人員證言、被盜嬰幼兒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證言、基層自治組織工作人員證言,以及其他知情人的證言等。

4、被害人陳述

主要表現形式為詢問被綁架人及事主的詢問筆錄及有關的錄音、錄影資料等。

5、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

主要表現形式為訊問筆錄及有關的錄音、錄影資料等。

6、鑑定結論

(1)法醫鑑定,主要包括死亡鑑定、重傷鑑定、輕傷鑑定、血型鑑定(包括對血衣和血跡的鑑定)等;

(2)痕跡鑑定,主要包括對指紋、足跡、刀痕、槍彈痕跡等的鑑定;

(3)文書鑑定;

若是公安機關偵查掌握了綁架案件的犯罪主體,實施綁架行為的證據,此時該綁架犯就不會被無罪釋放。一般情況下,只要綁架行為並沒有致使他人直接死亡,此時綁架犯會被在執行一段時間的有期徒刑之後被釋放,否則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4)物品鑑定,主要包括對毛髮、犯罪工具、贓款贓物等的鑑定;

(5)精神病鑑定,主要對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鑑定;

(6)其他有關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