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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緩期執行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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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緩期執行有什麼規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去年正式頒佈並實施,刑法修正案九在之前的基礎上進行修改並出臺了很多新規定。關於緩期執行的內容分為兩個方面,死刑緩期執行與一般的緩期執行有所區別,多少人不太瞭解其具體內容,下面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刑法修正案九緩期執行的相關規定。

一、緩期執行的概念

緩期執行是這樣一種措施:對於被依法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人,規定一定的期限暫緩刑罰的執行。

二、緩期考驗期

緩刑考驗期,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於二個月。根據刑法第42條的規定,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能超過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處一個月的拘役,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也不能少於2個月;如果實行數罪併罰,犯罪分子被判處1年的拘役,緩刑的考驗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個月以上的範圍內確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1年。決定緩刑考驗期限,應當根據犯罪分子犯罪的情節,悔罪的表現以及判處的刑期,在考驗期限的幅度內決定犯罪分子的考驗期限。死刑緩期執行的緩期,兩年。

三、死緩與緩刑的區別

1、適用前提不同。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的條件。

2、執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緩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並實行勞動改造。

3、考驗期限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所判刑種和刑期的差別決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驗期;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為2年。

4、法律後果不同。緩刑的法律後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為: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死刑緩期執行的後果為:在緩刑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緩刑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緩期執行的相關規定如上所述,由於死緩的刑罰相對較重,所以死緩的緩期執行完畢後並不能像一般緩刑那樣可以在監外執行,而是減刑後繼續在監獄執行,這也決定了二者的執行方法的區別。緩刑考驗期由刑罰的長短來決定。更多法律知識歡迎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