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涉外專長>移民留學>

移民糾紛案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移民留學 閱讀(2.91W)

近年來想要移民的人越來越多,但是大部分想要移民的人並不瞭解移民的具體程式和注意事項,因此會委託可以幫助其移民的公司或者委託人其移民事項。但是移民的要求與提供服務的事項不符時雙方就會發生糾紛,那麼解決移民糾紛案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移民糾紛案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移民糾紛案件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原告已按合同約定履行了義務,但被告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相應的義務。雖然被告稱已為原告投資移民的事項辦理了相關手續,移民無法申請系原告自身原因。但被告在合同裡有保底條款,其承諾若原告移民未成功,則退還上述所有費用。

2、雖然雙方在協議中並未約定履行期限,但簽約至原告起訴之日已有兩年多時間,被告在訴訟中也並未提供有力證據證實已經履行主要義務,並且未能證明投資移民不成功的原因系原告自身導致。鑑於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從履行的實際意義上考慮繼續履行合同是否有意義。

3、合同當事人在解除合同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既可以請求恢復原狀,也可以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所謂恢復原狀,指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恢復原狀時,原物存在的,應當返還原物。本案中,被告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合同解除後,應向原告返還已收取的款項。

4、近年來隨著投資移民熱潮到來,投資移民引起的相關糾紛逐年增加。由於投資移民前期付出比較大,市場上投資移民中介也良莠不齊,投資移民也並不是一件易事。在此情況下,作為申請移民者,在委託中介機構辦理投資移民專案時,一定要看清中介機構資質,與中介機構簽訂相關的協議書,要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防範法律風險。

尤其要注意在雙方的合作條款中要寫清楚對方的權利和義務,只有明確了雙方的責任才能減少後期的糾紛。同時受委託的機構也要注意提高自己的信用,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