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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糾紛官司注意事項有哪些?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58W)

一、房產糾紛官司注意事項?你需要牢記下列幾點

房產糾紛官司注意事項有哪些?

第一、房地產屬於不動產,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為此房地產糾紛產生後,根據糾紛涉及的標的大小,當事人可以向房地產所在的基層人民法院或中級人民法院或高階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第二、我國《仲裁法》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第三、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糾紛,須經有關人民政府處理後,當事人對此處理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糾紛、拆遷人與被拆遷入對

拆遷補償、安置等達不成協議,由批准拆遷的房屋主管部門裁決,仍不服此裁決,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公民個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之間的林地、林木所有權爭議必須經縣級或鄉級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此處理仍不服,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之日起1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房產糾紛官司怎麼打

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和開發商發生了糾紛,想通過人民法院解決,那他就應該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具體流程如下:

1、要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基本註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準備就緒後,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後,人民法院會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證通知書》,並通知交費。如七日內未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人民法院將裁定案件按撤訴處理等等。

三、房地產糾紛訴前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1、當事人身份材料:

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賣方夫妻的結婚證影印件(交易房屋系夫妻共同財產);公證書、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涉及授權委託他人辦理買賣事宜,當然隨著司法部於2016年7月5日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印發,後續該型別委託理論上無需經公證)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企業資訊查詢單(列房產中介為第三人或被告參加訴訟)。

2、合同有關材料:

房地產權證;存量房買賣合同;《房地產經紀合同》。

3、履行合同有關材料:

定金收條;地方稅務局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完稅證明;貸款結清證明(交易房產尚有按揭);空戶證明;資金託管協議;資金託管憑證;存量房過戶預約單等。(由於賣方不配合未進行資金託管的,買方可提供銀行流水明細等能證明其有能力履行支付合同約定首付款的證據)。

4、羅列訴訟請求

針對糾紛的具體情況,羅列出你的訴訟請求。譬如要求繼續履行並要求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解除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或支付違約金;還是解除合同,同時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實際損失。

5、財產保全怎麼辦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中財產保全兩種方式,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要提供相應的擔保,訴中財產保全,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