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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代理詞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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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代理詞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離婚糾紛代理詞注意事項有哪些?

撰寫代理詞正文,應當著重注意下列問題:

1、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抓住爭執點,鮮明地提出代理意見,並圍繞這一觀點從多角度、多側面展開論證。要從事實、證據、法理、邏輯等多方面進行分析。

2、立足於事實和法律,針對實質性委託,進行準確、詳盡而深入的剖析,支援其訴訟請求。

3、離婚代理詞應當隨著訴訟程序不斷修改、充實和完善,注意及時吸收新出現的情況,彌補庭審過程中的漏洞。

4、離婚代理詞的語言應當生動、簡練、論點明確,邏輯性強;客觀、全面,重點突出;通俗易懂,用詞恰當,又留有餘地。

二、離婚訴訟要注意收集哪些證據材料?

1、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

這類證據在離婚訴訟中非常重要,可以說,缺少了它們,當事人往往很被動。不過,這些證據證明目的一般不會因為一方當事人隱藏、銷燬證據而遭擱淺,畢竟,這些證據在相關部門都有備案:結婚證可以通過民政部門的婚姻狀況證明替代;房產證可以在房管局查詢;身份證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詢中心開具證明。

2、銀行存單、股票賬戶等

這類證據跟第一類證據有相似之處:有據可查。但是,這類證據具有自己的特點:對應的權益容易變更、變現。所以,在收集和儲存該類證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賬戶,由於股市波動導致帳戶市值的不穩定增加了證明難度。

3、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

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的法定離婚事由已經說過很多次了,此不贅述。能夠證明一方或雙方具備了法定離婚事由的證據,是非常關鍵的,往往也很難收集。其中,證明一方犯罪是比較容易的;證明家庭暴力、賭博等惡習則非常困難。證明重婚比較容易,但是,證明分居或同居則比較困難。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當事人發起離婚訴訟都會找律師當代理人,這樣對爭取最大利益有很大作用。在寫代理詞的時候,律師應該闡述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事實,並對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等作出要求。代理詞的論點要充分有證據支援,語言簡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