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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理解海事、海商案件的定義?

海事海商 閱讀(2.8W)

在日常生活中,權益侵害等民事賠償案件是時有發生的,為了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率,也使得更多的人在受到侵害之後,可以通過訴訟得到司法救濟,故而立法機關制定了相關的法律規範,這些規範中規定了海事、海商案件的定義。

怎麼理解海事、海商案件的定義?

一、怎麼理解海事、海商案件的定義?

1、海事和海商,最簡易的界定就是:海事是以“船”為中心;海商是以“貨”為中心。海難救助費顯然是為了“船”,屬於海事。共同海損糾紛是貨物損失糾紛,屬於海商。

2、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指港口所在地的地方法院還是港口所在地的海事法院:這屬於專屬管轄。即應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級法院管轄。

二、海事糾紛的案件有哪些?

1、船舶碰撞損害賠償案件,包括浪損等間接碰撞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2、船舶觸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設施或者其他財產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觸碰碼頭、防波堤、棧橋、船閘、橋樑以及觸碰航標等助航設施和其他海上設施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3、船舶損壞在空中架設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設的設施或者其他財產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4、船舶排放、洩漏、傾倒油類、汙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質,造成水域汙染或者他船、貨物及其他財產損失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運、生產、作業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業、建設,造成水域汙染、灘塗汙染或者他船、貨物及其他財產損失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6、船舶的航行或者作業損害捕撈、養殖設施、水產養殖物的賠償糾紛案件。

7、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殘骸、廢棄物,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臨時或者永久性設施、裝置不當,影響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貨物及其他財產損失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8、船舶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進行航運、作業,或者港口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傷亡事故引起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9、非法留置船舶、船載貨物和船舶物料、備品糾紛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權糾紛案件。

判斷海事、商事事件的根本是事件的發生是由於船海事源於貨,司法機關在審理案件時,必須找出案件發生的緣由,但是這兩者存在著緊密的聯絡,故而是較為難易判斷的。故而若當事人希望得到救濟,就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