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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案件訴訟時效有哪些規定

海事海商律師解答 閱讀(1.24W)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能會因為各種各樣利益糾紛而提出訴訟,但是不同的案件提出受理的訴訟時效都是不一樣的,規定也各不相同。訴訟時效能夠有效督促權利人及時的行使權利。那麼海事海商案件訴訟時效有哪些規定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來為你解答疑惑。

海事海商案件訴訟時效有哪些規定

1、《海商法》第257條就海上貨物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1年,自承運人交付或者應當交付貨物之日起計算;在時效期間內或者時效期間屆滿後,被認定為負有責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償請求的,時效期間為90日,自追償請求人解決原賠償請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對其本人提起訴訟的法院的起訴狀副本之日起計算。

有關航次租船合同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2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海商法》第258條就海上旅客運輸向承運人要求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2年,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有關旅客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

(二)有關旅客死亡的請求權,發生在運送期間的,自旅客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因運送期間內的傷害而導致旅客離船後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計算,但是此期限自離船之日起不得超過3年;

(三)有關行李滅失或者損壞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計算。

3、《海商法》第259條有關船舶租用合同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2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4、《海商法》第260條有關海上拖航合同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1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5、《海商法》第261條有關船舶碰撞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2年,自碰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本法第169條第三款規定的追償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當事人連帶支付損害賠償之日起計算。

6、《海商法》第262條有關海難救助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2年,自救助作業終止之日起計算。

7、《海商法》第263條有關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1年,自理算結束之日起計算。

8、《海商法》第264條根據海上保險合同向保險人要求保險賠償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2年,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9、《海商法》第265條有關船舶發生油汙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3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6年。

通過閱讀上述文章,相信大家都知道海事海商案件訴訟時效有哪些規定了,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訴訟時效也各不相同,一般期限為一年到三年不等,且訴訟的起效時間也不同,由具體案件來具體分析決定,並且在不同的情況下訴訟時效的起算點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