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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的實體條件都有哪些

工傷認定 閱讀(2.23W)

工傷認定的實體條件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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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進行工傷認定是處理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受傷事件的重要程式,一旦認定屬於工傷事故的話,則之後受傷勞動者也就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工傷待遇。而進行工傷認定也是有條件的,那麼工傷認定的實體條件都有哪些呢?現在,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工傷認定的實體條件都有哪些

工傷認定有工作時間要素、工作場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觀過錯要素等。

(1)工作時間要素: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用人單位規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是指單位確定的工作時間。

1)構成工傷限於發生在工作時間內的事故傷害;

2)在工作時間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2)工作場所要素: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職工從事工作的場所。

1)構成工傷限於發生在工作場所內的事故傷害;

2)在工作場所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3)工作原因要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構成工傷。

雖然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之內,但是隻要事故傷害與工作有關,是因執行職務或者業務的原因而發生,也構成工傷。

(4)主觀要素:除了勞動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傷害以外,即使勞動者有過失或者重大過失,仍然認定為工傷。

(5)其他:特殊情況下構成工傷,僅限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

二、工傷認定的範圍有哪些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的範圍作了詳細的規定。該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上文中小編已經作出了詳細介紹,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要注意即使認定部門受理了認定申請的,此時也不代表最終一定就會認定屬於工傷範疇,要是當事人對認定結果不服的話,則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