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糾紛>

認定工傷的4個條件有哪些?

工傷糾紛 閱讀(2.33W)

一、認定工傷的4個條件有哪些?

認定工傷的4個條件有哪些?

申請工傷認定要注意四個要件: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主觀過錯等。

(1)工作時間: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用人單位規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是指單位確定的工作時間。

A.構成工傷限於發生在工作時間內的事故傷害;

B.在工作時間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2)工作場所: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職工從事工作的場所。

A.構成工傷限於發生在工作場所內的事故傷害;

B.在工作場所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構成工傷。

雖然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之內,但是隻要事故傷害與工作有關,是因執行職務或者業務的原因而發生,也構成工傷。

(4)主觀過錯:除了勞動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傷害以外,即使勞動者有過失或者重大過失,仍然認定為工傷。

(5)其他:特殊情況下構成工傷,僅限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

二、工傷醫療待遇包括哪些?

工傷醫療待遇是職工治療工傷按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和有關補助待遇。

工傷醫療待遇主要包括: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

(2)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工傷醫療期(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或者評殘後舊傷復發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綜合上面所說的,認定工傷是由工傷部門來進行處理,而對於工傷的認定也要看勞動者是否符合工傷保險的條例,如果出事的地點與工作的環境還有時間以及工作的原因不相符的話,那麼就不能獲得工傷的賠償,所以,在工傷的認定上也是有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