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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本人或家屬必須簽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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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本人或家屬必須簽字嗎

很多在工作的時候,第一次遭遇工傷的人,不知到該如何正確維護自己的權益。其實,我國的很多法規對於勞動者的基本權益都是有所保障的,像工傷這樣的事情,當然也在法律的保護範圍之內。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做工傷認定的話們必須本人簽字才可以,那麼,工傷認定本人或家屬必須簽字嗎?

一、工傷認定本人或家屬必須簽字嗎?

不需要。職工本人或親屬,在受傷一年內,也可以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

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資料有哪些?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

3、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影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在做工傷認定的時候,是不需要本人或者家屬的簽字的。受理工傷認定的部門會對員工的工傷情況進行專業的認定,大家可以在工傷認定以後,再去做工傷鑑定。如果工傷鑑定確實屬於國家規定的範圍,大家要相信,法律會還給勞動者一個公平的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