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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過戶必須要本人簽字嗎

法律 閱讀(1.72W)
房屋買賣過戶必須要本人簽字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屋買賣合同必須本人簽字嗎

需要看案情。如無相應委託,屬於效力待定合同,需本人予以追認,如本人不追認,則無效。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並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合同成立並非等於合同生效,因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