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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認定程式是怎麼樣的?

工傷認定 閱讀(3.21W)

申請工傷認定程式是怎麼樣的?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大致要經歷申報、受理、調查及認定等四大程式。現在,我們將在下文就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式進行詳細的闡述,希望能夠幫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申請工傷認定程式

1、申報。

A、單位申報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將傷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療機構搶救併到約定醫院醫治。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書面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傷(亡)事故情況,填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工卡等有關材料。

B、員工或親屬申報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員工或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傷(亡)事故,填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身份證、勞動合同(或暫住證、工作證、工卡)、旁證材料等有關材料。

2、受理。

單位、員工或親屬的申請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材料齊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給申請人。如果員工或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出具《收件回執》和《補齊材料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補齊相關材料。單位、員工或親屬的申請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材料齊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給申請人。

3、調查。

對員工或其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對其用人單位發出〈〈關於傷亡事故處理的通知〉〉,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員工或其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如有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對員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單位、員工或家屬應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或資料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拒絕支付該項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4、認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正式受理後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深圳市工傷認定書》,並對仍需要繼續治療的工傷職工開出《深圳市工傷員工醫療期告知書》,通知用人單位、員工或其親屬。對認定為工傷並需要繼續住院治療的參保職工,同時開出《深圳市工傷保險醫療費用記帳通知書》和《深圳市工傷保險住院結帳單》,通知工傷約定醫院允許其記帳醫療(門診醫療費由用人單位先墊付,醫療終結後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銷)。對認定為工傷並需要治療的未參保職工,則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銷。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申請工傷認定程式有哪些的法律解答。另外,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申報工傷認定時,按理應由用人單位向有關機關提起,若用人單位不提起,則由勞動者或其近親屬提起,但是,用人單位將要為此而承擔相應地責任。希望我們的解答對您目前面臨的問題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請您及時聯絡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