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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工傷鑑定 閱讀(1.62W)

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受傷職工在經過工傷認定之後,緊接著就是進行工傷鑑定程式,通常情況下會根據工傷鑑定的結果來確定對職工的賠償標準。這個程式的重要性已經不用小編再重複,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醫療期終結後,單位拒絕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的,受傷職工可以自行申請傷殘。受傷職工自工傷醫療期滿之日起計算鑑定申訴期為半年。

具體程式如下:

1、凡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受傷職工,須向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遞交書面申請,並按要求詳細填寫《傷病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個人申請表》(一式三份),與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簽訂《傷病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協議書》;

2、傷病職工在市勞動保障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服務機構登記後,由服務機構填寫《鑑定表》(一式三份)中的個人情況和傷病情況及醫療經過,貼上申請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並蓋服務機構的騎縫章;

3、傷病職工按本人的傷病性質持《鑑定表》到指定診斷醫院作診斷結論並由醫院有關科室蓋章後,連同有關病歷、檢驗結果交回服務機構,由服務機構報送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4、傷病職工向服務機構送齊《鑑定表》等所需資料之日起15日後,到服務機構領取。

相關知識:工傷傷殘如何鑑定

工傷鑑定部門:當地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工傷鑑定申請: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辦理工傷鑑定程式:

第一步: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我辦發給《工傷認定申請表》。

第二步:申請人填表後交回我辦,同時提交:1、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2、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第三步: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形成決定書。

第五步: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申請人、用人單位及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各位需要在實踐中區分清楚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式與工傷傷殘鑑定程式,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程式。只有工傷職工提出了傷殘鑑定申請,那麼相關鑑定機構才會進行鑑定程式。更多工傷鑑定程式方面的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諮詢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