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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媽請病假的病期工資怎麼算

病假 閱讀(2.06W)

現在社會越來越多的女人走上職場,其實女性走上職場面臨的最大的問題就是生育問題。雖然我國在相關的法律方面還是挺完善的,但是對於剛剛生育的媽媽們來說這顯然是不夠的。比如說寶媽請病假的病期工資怎麼算?那麼帶著這個問題我們一起往下看吧。

寶媽請病假的病期工資怎麼算

《勞動法》第四十二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不能解除勞動關係,這一點並不是死的,如果員工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單位依然有權解除勞動關係。 根據《勞動法》第62條、第63條規定:產期是指女性生產後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產後至其孩子滿週歲期間。 在哺乳期期間,單位要給哺乳假,每天兩次,每次半個小時,可以合併使用。 如果該員工產假後,不按時上班,一直請事假,需要公司同意後才可以,如果單位沒有同意,員工還不來上班,可以以曠工論處,曠工連續多少天的,可以依照公司規章制度解除勞動關係。這種屬於嚴重違規違紀的行為被解除勞動關係,不受上述條款約束。但單位要把相關事實證據提前準備好。

你好,寶媽請病假的病的內容如下,希望能夠幫到你。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等有關規定,任何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病假期勞動者可照常拿工資,對於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哺乳期婦女是指特定生理時期的婦女,該時期的婦女會分泌乳汁,即產後用自己的乳汁餵養嬰兒的產婦。在哺乳期的婦女需要注意飲食,以免破壞良好的哺餵效果。

哺乳期是指產後產婦用自己的乳汁餵養嬰兒的時期,就是開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這段時間,一般長約10個月至1年左右。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62條、第63條規定:產期是指女性生產後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產後至其孩子滿週歲期間。

(一)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計算係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係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係數×病假天數。

五、病假工資的保底和封頂標準(以我國某地區為例)

關於病假待遇,有兩點需要注意,也即病假工資的保底標準和封頂標準。

(一)病假工資的保底標準——強制性標準

根據勞動局《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每月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但不得高於本人原工資水平、不得高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應補足到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以上就是寶媽請病假的病期工資怎麼算的一些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及相對應的解釋。其實從上述文章中我們可以發現,不管是以什麼樣的理由請病假,那麼這個工資就是按照基本工資進行計算的。職場對於寶媽們來說還是挺殘忍,最後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