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勞動法病假規定 | 職工病假工資怎麼計算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1.25W)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勞動法病假規定,職工病假工資怎麼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