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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病假工資是怎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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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期病假工資是怎麼算的

短期病假工資是怎麼算的

病假期勞動者可照常拿工資,對於病假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病假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現行標準635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連續病假工資怎麼計算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又稱疾病休假工資)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70%;

(3)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80%;

(4)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90%;

(5)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100%。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病假工資(又稱疾病救濟費)也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40%;

(2)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50%;

(3)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60%。

月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日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計薪日概念,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通過上文的介紹,您應該已經知道,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員工在病假期間也是應該有工資的。至於,短期病假工資是怎麼算的,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解答。所以,當您的用人單位在您病假期間不給您發工資時,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有關勞動方面的專家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