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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定的懷孕期間請病假工資怎麼算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2.97W)

女職工懷孕請病假有工資,可以享受病假工資。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4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勞動法規定的懷孕期間請病假工資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