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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的依據與程式是什麼?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1.07W)

在法制日益健全的當今社會,我國公民與各大企業也越發重視法律的重要性。工程質量問題,對於這一可能影響國民生命安全並帶來嚴重經濟損失的重要領域,各大工程相關的企業也越發重視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的依據與程式是什麼?

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的依據與程式是什麼?

一. 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的依據是什麼?

進行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的主要依據有四個方面:質量問題的實況資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關當事各方認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設計委託合同、材料或裝置購銷合同以及監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檔案;有關的技術檔案、檔案和相關的建設法規。

二. 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的制度是什麼?

1)目的:為規範質量事故的報告與處理,使得每項質量問題都得到妥善處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專案部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工作

3)職責:

1、專案部,質量部負責質量事故的上報工作。

2、公司工程部負責組織召開質量事故分析會。

3、公司總工程師主持質量事故的分析會,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4) 質量事故統計的範圍:

1、只計算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在工程上的質量事故。

2、 質量事故不包括:工程交付使用質保期後發生的事故,由於自然災害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5) 質量事故分類:

1、對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的處理辦法為:主要責任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10%,扣發當月獎金;次要責任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5%,扣發當月獎金;領導負有直接責任者則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5%,扣發當月獎金。

2、對直接經濟損失在20萬元以上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給公司的聲譽造成極大損害的重大事故的處理辦法為:主要責任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10%,並扣發當月生產獎金,視情況及態度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次要責任者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5%,扣發當月生產獎金,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領導負有直接責任者則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1,5%,扣發當月獎金,視情節和態度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6) 質量事故問題及專題質量問題報告程式

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應及時調查分析,在分析會後五日內填寫質量事故報表,待事故處理完後及時填報附表。

2、一般質量事故及裝置材料專題質量問題(包括設計、除錯、執行),應在調查分析會後,隨質量季度報表一併報送。

3、在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後,應及時向工程質監站報告。

三.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的程式是什麼?

1、當發生工程問題時,監理工程師首先應判斷其嚴重程度。對可以通過返修或返工彌補的質量可簽發《監理通知》,責成施工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填寫〈監理通知回覆單〉,報監理工程師稽核後,批覆承包單位處理,必要時應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認可,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2、對需要加固補強的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的存在下道工序和分項工程的質量時,應簽發〈工程暫停令〉,指令施工單位停止有質量問題部位和其有關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時,應要求施工單位採取防護措施,責成施工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由設計單位提出處理方案,並徵得建設單位同意,批覆承包單位處理。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3、施工單位接到〈監理通知〉後,在監理工程師的組織參與下,儘快進行質量問題調查並完成報告編寫。調查的主要目的是明確質量問題的範圍、程度、影響和原因,為問題處理提供依據,調查應力求全面、詳細、客觀準確。

望各大工程相關的企業能夠重視工程質量問題,當遇到工程質量問題時望以上資訊能夠提供給各位相應的幫助,為各位後續的行動提供相應的依據與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