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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53W)

現代社會,有一部分人的工作就是承包他人的工程,大家都知道,承包的工程必須有質量保證的,其中對於重點工程的質量要求則是更加的嚴格,畢竟這涉及到安全問題。那麼,重點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是什麼?接下來小編就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重點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是什麼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

重點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一、工程質量問題的成因

(一)常見問題的成因

1、違背建設程式 建設程式是工程專案建設過程及其客觀規律的反映,不按建設程式辦事。例如,未搞清地質情況就倉促開工;邊設計、邊施工;無圖施工;不經竣工驗收就交付使用等常是導致工程質量問題的重要原因。

2、違反法規行為 例如,無證設計;無證施工;越級設計;越級施工;工程招、投標中的不公平競爭;超常的低價中標;非法分包;轉包、掛靠;擅自修改設計等行為。

3、地質勘察失真

4、設計差錯

5、施工與管理不到位 不按圖施工或未經設計單位同意擅自修改設計。施工組織管理紊亂,不熟悉圖紙,盲目施工;施工方案考慮不周,施工順序顛倒;圖紙未經會審,倉促施工;技術交底不清,違章作業;疏於檢查、驗收等,均可能導致質量問題。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製品及裝置

7、自然環境因素

8、使用不當

二、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

處理方式

(1)當施工而引起的質量問題在萌芽狀態——應及時制止 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更換不合格材料、裝置或不稱職人員,或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改變不正確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藝。

(2)當因施工而引起的質量問題已出現時——應立即向施工單位發出《監理通知》

要求其對質量問題進行補救處理,並採取足以保證施工質量的有效措施後,填報《監理通知回覆單》報監理單位。

(3)當某道工序或分項工程完工以後,出現不合格項

①監理工程師應填寫《不合格項處置記錄》,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整改。

②監理工程師應對其補救方案進行確認,跟蹤處理過程,對處理結果進行驗收,否則不允許進行下道工序或分項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後的保修期內發現的施工質量問題 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簽發《監理通知》,指令施工單位進行修補、加固或返工處理。

當發現工程質量問題,監理工程師應按以下程式進行處理,如教材121頁圖6-1所示。

(1)當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首先應判斷其嚴重程度。對可以通過返修或返工彌補的質量問題可簽發《監理通知》,責成施工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填寫《監理通知回覆單》報監理工程師稽核後,批覆承包單位處理,必要時應經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認可,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2)對需要加固補強的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的存在影響下道工序和分項工程的質量時,應簽發《工程暫停令》,指令施工單位停止有質量問題部位和與其有關聯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

(3)施工單位接到《監理通知》後,在監理工程師的組織參與下,儘快進行質量問題調查並完成報告編寫。

(4)監理工程師稽核、分析質量問題調查報告,判斷和確認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礎上,認真稽核籤認質量問題處理方案。 質量問題處理方案應以原因分析為基礎,如果某些問題一時認識不清,且一時不致產生嚴重惡化,可以繼續進行調查、觀測,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資料和資料,做進一步分析,找出起源點,方可確認處理方案,避免急於求成造成反覆處理的不良後果。監理工程師稽核確認處理方案應牢記:安全可靠,不留隱患,滿足建築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原則。針對確認不需專門處理的質量問題,應能保證它不構成對工程安全的危害,且滿足安全和使用要求,並必須徵得設計和建設單位的同意。

(6)指令施工單位按既定的處理方案實施處理並進行跟蹤檢查。

(7)質量問題處理完畢,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的結果進行嚴格的檢查、鑑定和驗收,寫出質量問題處理報告,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存檔。

如果是因為施工方使用的材料等行為造成的質量不過關的,應當及時的制止施工方的行為,如果結果已經發生,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如果大家對於重點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是什麼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小編建議最好在當地找一個專業的律師進行詳細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