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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問題如何處罰的規定是什麼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38W)

對於工程質量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工程質量如果發生了問題,就是我們常說的豆腐渣工程,所造成的後果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在生活中,各單位對於建築工程質量的把關還是比較嚴格的。可是,總有一些建築工程因為各方面的原因,再投入使用後,會發生一些質量問題,接下來,本站小編將為大家整理工程質量問題如何處罰的規定是什麼的詳細資料。

工程質量問題如何處罰的規定是什麼

一、發生建築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法

1、事故發生後,及時組織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以確定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影響等,為正確處理提供依據,調查要全面、準確、客觀,並寫出調查報告。

2、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所提供的事故原因分析及對工程影響程度,論證該質量事故是否需要處理和如何處理。因為有些質量缺陷雖然超出了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但經過具體分析、計算和論證,認為對建築整體質量無大礙,可以不作處理,比如:有的結構構件發生錯位,但不影響使用要求,可以不作處理,但要引以為戒;混凝土試塊強度偏低,但用回彈儀測試後實體可達到設計要求,可不作處理;某些質量缺陷,如輕微蜂窩、麻面等,可通過後續抹灰、刮膩子等工序進行彌補;有的構件截面尺寸不足,但經設計複核驗算仍能滿足承載力要求,可不處理。

二、對建築工程出現問題的解決方法

1、嚴格履行對安全制度的管理。

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是完善安全體系的關鍵和重點。工程專案這個部門應以專案經理為首要負責人建立起對現場施工安全進行嚴格管理的完整體系。

2、對施工過程中的管理需要加強。

在對建築工程施工進行管理的時候一定不能只注重對技術的管理,必須對經濟、組織等各個方面都加強管理,做到多管齊下,面面俱到。無論是技術、組織還是經濟都缺一不可。並且必須建立專門的機構進行管理,而不是承包出去後就脫手不管了。

3、對質量的把關和驗收必須嚴格。

在建築施工的過程中一定要對質量的驗收嚴格把關,防止任何會出現偷工減料的行為。驗收單位在進行檢驗的時候切忌大意和馬虎,一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嚴格檢驗,發現問題時需立刻反饋給施工企業,並及時進行問題的解決。

4、綠色施工的實行很有必要。

隨著時代的進步,可持續發展成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思想和目標。而對綠色施工的實施可以減輕施工的過程中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是對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重要體現方式。如在施工的過程中減少對場地的干擾、對基地的環境要加以尊重、施工的時候要結合氣候再進行。做到對資源的節約和對環境的保護。

三、工程質量問題如何處罰的規定是什麼?

原材料及試驗

1、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試驗檢測服務機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除責令改正、補做試驗檢測或返工外,還應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1)、工地實驗室未被認定出具試驗檢測報告的;

(2)、試驗檢測專案、內容超過批准範圍的;

(3)、使用未按要求標定的試驗檢測裝置或使用標定不合格的試驗檢測裝置的;

(4)、使用不具備試驗檢測資格的試驗工程師、試驗檢測員開展試驗檢測工作的;

(5)、試驗檢測資料無原始記錄或試驗檢測資料、資料弄虛作假的。

2、施工單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除整改或返工外,還應處以每項(次)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1)、用於永久性工程的原材料(如鋼材、水泥、砂石、瀝青、特殊材料等)、商品構件、產品未檢先用的;

(2)、未進行標準試驗、工藝試驗、抽樣試驗、或試驗結果未經複驗、批准,私自開工或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3)、對不合格材料、工程不按要求進行整改或返工處理的;

(4)、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省(市)高指、省交通質量監督機構、試驗檢測服務服務在施工現場抽檢不合格的專案。

3、施工單位、檢測服務單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除責令改正、補做試驗檢測或返工外,還應處以每項(次)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1)、試驗檢測、抽檢專案不全,或內容不完整,或頻率不足的。

上訴資料已經為大家做出了詳細的介紹。當工程質量發生問題時,首先要弄清楚原因和責任人,並且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針對不同的工程質量問題,我國規定的處罰方式也是不一樣的。當然,對於一些後果較為嚴重的,涉及到的不僅是處罰了,是會負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