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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競業限制協議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合同違約 閱讀(2.07W)

如果雙方約定有違約金的,應首先適用違約金條款,如該違約金低於或高於實際損失30%的,可適當予以調整。雙方未約定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確定賠償責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競業限制協議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